山东天蓝律师事务所在审查起诉阶段成功代理一起不予起诉的刑事案件
来源:[日照房地产律师网|日照范玉亮律师] 发布日期:[2017-2-13]
2016年12月,范某(化名)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日照市公安局某公安分局立案,后范某家属找到山东天蓝律师事务所为范某提供法律服务,接受委托后,天蓝律师所将该案指派厉芳律师办理。通过会见嫌疑人、调阅卷宗材料,律师认为本案案情比较轻微,系由民事纠纷引发,没有造成恶劣影响,并且受害人自身也存在过错,嫌疑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采取了过激的行为。在律师的协调下,嫌疑人积极向当事人进行了赔偿,受害人予以表示谅解并向检察机关表达不再追究嫌疑人刑事责任的意见。律师又及时跟进,向检察院公诉科寄交法律意见书,详细陈述该案案情,分析证明本案可以不予起诉决定的充分理由,法律意见得到办案机关的慎重考虑和采纳。在本案审查起诉阶段的关键时刻,天蓝律师尽职努力,全力履行辩护人职责,化解了社会矛盾,也得到了当事人的肯定。